淮南生活
淮南寿县:这家店卖假酒被罚十万!
案件名称:
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
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:
寿县寿春镇佩东烟酒店
主要违法事实:
2021年12月28日,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携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、20白酒计11箱,称是当事人与迎驾公司寿县经销商调换同品项白酒,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,白酒外箱、内盒均为二次包装,且每箱内4盒二维码扫描不一致,酒盖二维码扫描无显示,认定上述两种白酒为假冒该公司产品。随即向我局投诉,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,在当事人东街经营店铺内发现待售的标示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20白酒1箱(4×500ml/箱),后在当事人北过驿巷33号自设仓库内发现标示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白酒24箱(4×500ml/箱)、标示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20白酒8箱(4×500ml/箱),外箱标注有:迎驾贡酒、生态洞藏、酒精度42%vol、迎驾及图®等字样及图形,外箱分别标示有六安津茂、蚌埠、霍山、金寨、六安振清等不同发货地址喷码。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指认,现场发现的33箱白酒和当事人与寿县经销商调换的白酒情形相同,均为假冒迎驾公司白酒产品。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33箱白酒进行了扣押。同日,我局立案调查。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,上述33箱白酒均为假冒该公司产品。
当事人称于2021年9月28号、11月1号、11月16号、11月21号,分4次共计购进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白酒33箱,进价为950元/箱;购进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20白酒11箱,进价为1400元/箱。当事人称上述两种白酒购进后联系寿县经销商调换了11箱,留下1箱在店铺,余下的便存放在仓库。经市场询价,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白酒市场销售均价1327元/箱,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20白酒市场销售均价2027元/箱,上述侵权白酒违法经营额为66088元。
当事人购进上述两种白酒时,未查验供货方资质,不能提供进货票据、合同等合法进货凭证。
同时查明,“迎驾及图”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,注册证号1120927号,该商标核定在第33类商品:白酒,酒(饮料),含酒精饮料(不包括啤酒),含水果的酒精饮料上使用,注册有效期限至 2027年10月20日,上述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,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白酒使用了该注册商标。
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:
2022年1月20日,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(寿市监罚告[2022]36号),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、申辩意见,也未要求举行听证。
根据以上事实,本局认为,当事人销售的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、20白酒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“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”白酒,当事人的行为,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”侵权行为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关于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”的规定,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,本局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:
一、没收当事人被扣押的假冒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16白酒24箱(4×500ml/箱)、“迎驾贡酒”生态洞藏20白酒9箱(4×500ml/箱);
二、罚款100,000元。